(47)发改办高技(2008)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3


发改办高技[2008]61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集团: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及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企业信息化成本偏高、基础薄弱,支付、信用、认证、物流等支撑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等主要矛盾,以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为目标,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信息服务机构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专业、优质的交易服务和业务、技术外包服务,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
    (二)针对当前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中政府多头投入难以形成合力、公益信息服务缺乏长效发展机制的主要矛盾,以促进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为目标,围绕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信息服务,开展相关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工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探索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的良性发展模式和长效发展机制。
    (三)基于近年来我国在无线射频技术(RFID)产业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以推动自主创新新技术新应用为目标,选择有条件的行业开展自主创新RFID技术的应用试点工程建设,培育我国RFID产业,有效发挥信息化在交通运输、物品流通领域的节能、降耗作用,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二、近期工作重点
    拟在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移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服务、信用信息服务、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无线射频技术应用等七个领域重点开展试点工作,各领域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市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相关部门及中央企业结合各自特点,主要围绕附件提出的重点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报送典型材料。
    (二)我委根据各省市区、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选送的典型材料,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择优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项目做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并于今年8月底前启动第一批试点示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信息化试点工作重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信息化 试点工作  通知
附件:
信息化试点工作重点
(一)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
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业务外包,发展专业化第三方信息系统服务,有效解决大型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复投资、资源浪费、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企业内部业务的专业分工与协作,集中优势资源,提高核心业务竞争力。同时,培育有竞争力的行业信息系统服务运营商,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带动我国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试点工作重点是培育基础条件较好的第三方信息系统服务运营商(或从大型骨干企业剥离出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息系统服务机构),鼓励其与大型骨干企业建立市场化协作关系,为骨干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基于网络的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培训等信息系统服务。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模式,为进一步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
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建设,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在投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通过专业化、个性化电子商务服务,培育有竞争能力的运营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形成与发展,带动低成本电子商务应用软件与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试点工作重点是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电信运营商或电子商务运营企业,集成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第三方物流等服务资源,为区域或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或托管、信息发布、采购销售、在线支付、物流等服务。通过试点,创新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模式,降低企业信息化应用成本,提高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三)移动电子商务
依托覆盖广阔的无线通信网络、庞大的用户群体、便利的信息交换模式、个性化的服务等基础条件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普及和提高全民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增强电子商务的渗透力,带动智能移动终端技术与装备产业及相关软件产业发展。
试点工作重点是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电信运营商或内容服务提供商,广泛应用手机、个人数字助理和掌上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服务。一方面,在公共事业、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等领域,以手机钱包为基础,开展小额支付与结算服务;另一方面,利用手机的移动性及二维条码、RFID、各类智能识别技术成果,基于移动自动身份识别、信息交换、即时交易、货物发运与接收、移动支付等技术与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自动交易服
 
 
 
 
 
 
 
 
 
 
 
 
 
 
 
 
 
 
 
 
 
 
 
 
 
 
 
 
务。通过试点,促进电信运营商实现业务转型、拓展业务领域,探索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移动服务模式,丰富服务产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惠及广大民众。
(四)电子认证服务
深度挖掘数字证书应用,不断创新电子认证业务和服务模式,拓宽电子认证服务领域,提高认证企业服务质量,形成有序、高效、安全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服务业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电子认证与信息化应用各环节的集成与融合。
试点工作重点是鼓励依法设立并具有一定应用服务基础的电子认证服务企业,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通过试点,培育有竞争能力的电子认证服务企业,解决网络环境下不同经济活动主体的签名和身份确认问题。
(五)信用信息服务
积极培育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探索区域性信用信息服务模式,建立信用信息动态采集、信息交换、信息服务、失信惩戒机制,逐步为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试点工作重点是鼓励特许经营机构整合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电信等拥有的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面向信贷、投资、交易、社保、人事聘用、劳动纠纷等领域,为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企业、公众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估及信用数据交换等服务。
(六)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
整合涉农的科技知识、政策法规、市场需求、就业渠道以及文化娱乐等信息资源,探索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长效发展机制,培育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促进农村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试点工作重点是鼓励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授权的专门机构,依托金农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等涉农信息化基础条件,综合利用多种网络资源(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多种终端(手机、电视、电脑)以及市场化的信息资源,统筹开展新农村信息化综合试点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面向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农产品供求、交易及相关物流、金融服务,农业政策、科技、气象服务,农民医疗及农民工就业等信息服务。
(七)无线射频技术
推广无线射频技术(RFID)应用,有效实现物品的无接触自动识别与动态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生产流通的效率和精准控制能力,带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射频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
试点工程重点是鼓励交通、铁道、邮政、公安等部门开展相关应用试点工程建设。一是基于无线射频技术的车辆电子牌照试点工程,重点解决车辆自动识别、动态监测、车牌套用与防伪等方面的问题,实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的
精准管理。二是基于无线射频技术的路网动态监测和高速公路全国联网自动收费试点工程。三是基于无线射频技术的物品动态管理试点工程,创新业务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