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采用“特殊目的公司完成返程投资”的模式进行融投资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22
(1)特殊目的公司融投资
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整合项目,通过其两个香港“特殊目的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中铁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融投资。由两个“特殊目的公司”与投资者在中国境外组成的合作公司以并购的方式投资到中国境内的项目运营公司,形成中外合作的架构。
(2)说明:
A、此种方式多用于单体项目的合作;
B、此种方式中外方股份比例为原则性的参考,非最终定值。
(3)此种方式的优势在于:
A、完全畅通的外汇进出通道,外资进入中国境内手续完备。
B、完美设计的中外合作程序,于各个环节确保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在任一环节中方没有完成相应职责,投资方均可以无条件撤回资金。
C、多种资金退出渠道,实现合作项目的“实体经济运营”与“金融经济运营”双丰收。项目实体经济盈利为投资者带来丰硕利益,合作各方可以通过股份置换等方式进入上市公司,实现资本市场的价值体现。
(4)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多种合作方式适应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欢迎投资者加入两个“特殊目的公司”,共同培育“特殊目的公司”所负责的项目(“特殊目的公司”的项目组合可由投资合作方与中铁多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定)。